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
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吉林油田公司大安地区2011年第一批评价井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内
容(包括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)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吉林油田公司大安地区2011年第一批评价井工程建设项目
地点:吉林省大安市境内
建设单位: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公司
建设内容:主要为完钻11口评价井,其余25口未开钻,且已经取消钻井计划。经现场踏查,大52-14井
实际建设过程中发生了4.9km位置偏移的重大变动,其余井位实际建设位置与环评井位一致。
公示时间:2019年5月8日至2019年6月28日
联系人:李工
联系电话:13278200438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公示全本-吉林油田公司大安地区2011年第一批评价井工程建设项目.pdf